表11炼油厂API分离器的润滑油子类别原始废物负荷排出物

_发生概率,小于或等于_的百分比

Bod5 62.92 (22) 217.36 (76) 757.9 (265)

Cod 165.88 (58) 543.4 (190) 2288 (800)

TOC

31.46 (11)

108.68 (38)

386.1 (135)

TSS

17.16 (6)

71.5 (25)

311.74 (109)

O&G

23.74 (8.3)

120.12 (42)

600.6 (210)

酚类

4.58 (1.6)

8.29 (2.9)

51.91 (18.5)

6.5 (2.3)

24.1 (8.5)

96.2 (34)

硫化物

0.00001 (0.000005)

0.014 (0.005)

20.02 (7.0)

0.002 (0.0006)

0.046 (0.016)

1.23 (0.43)

Flowb

68.64 (24)

117.26 (41)

772.2 (270)

数值代表kg/1000立方米(lb/1000桶)的原料吞吐量。B1000 m3/1000 m3原料吞吐量(加仑/桶)。

BOD,生化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TOC,总有机碳;TSS,总悬浮物;O&G,石油和油脂。资料来源:参考文献7。

数值代表kg/1000立方米(lb/1000桶)的原料吞吐量。B1000 m3/1000 m3原料吞吐量(加仑/桶)。

BOD,生化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TOC,总有机碳;TSS,总悬浮物;O&G,石油和油脂。资料来源:参考文献7。

表12炼油厂原料药分离器的原始废物负荷综合子类别

参数

发生的概率,小于

或者等于

10

50(中位数)

90

bod5

63.49 (22.2)

197.34 (69.0)

614.9 (215)

鳕鱼

72.93 (25.5)

328.9 (115)

1487.2 (520)

TOC

28.6 (10.0)

139.0 (48.6)

677.82 (237)

O&G

20.88 (7.3)

74.93 (26.2)

268.84 (94.0)

苯酚

0.61 (0.215)

3.78 (132)

22.60 (7.9)

TSS

15.16 (5.3)

58.06 (20.3)

225.94 (79.0)

0.52 (0.182)

2.00 (0.70)

7.87 (2.75)

0.12 (0.043)

0.49 (0.17)

121.55 (42.5)

3.43 (1.20)

20.50 (7.15)

121.55 (42.5)

Flowb

40.04 (14.0)

234.52 (82.0)

1372.8 (480)

所给出的数值代表kg/1000立方米(lb/1000桶)的原料吞吐量。B1000 m3/1000 m3原料吞吐量(加仑/桶)。

BOD,生化需氧量;COD,化学需氧量;TOC,总有机碳;TSS,总悬浮物;O&G,石油和油脂。资料来源:参考文献7。

炼油厂产生的废物的数量和类型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原油产能、精炼过程的数量、原油来源和操作程序。西海岸一家13万桶/天的综合炼油厂每年产生约5万吨危险废物(包括回收的溪流和未经过滤的污泥)。主要废弃物为废水处理厂污泥、废焦碱、斯特拉福德溶液和硫、废催化剂[19]。一个简单得多的5万桶/天的炼油厂每年只产生400吨危险废物。该炼油厂的主要废物是废水处理厂的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压滤)、废催化剂和废粘土过滤介质[19]。

4.4环境法规

三类监管限制适用于油田和炼油厂等工业设施的废水排放[20]。第一类包括出水限制,旨在控制那些从水质影响和常规处理系统可处理性的角度来看被视为重要的特定行业废水成分。在美国,这些限制是根据公法92-500发布的EPA污水指南。

第二类包括美国环保署和某些市政当局制定的预处理排放要求,这些市政当局在其公共处理厂处理工业和生活废物。这些标准在2003年还没有被美国环保署更新。

第三类包括与在某些污水接收水体(即公法92-500所界定的水质限制段)维持或建立适当用水有关的污水限制。1989年6月2日,美国环保署公布了地表水有毒物质控制的最终规定,最后一类成为了美国许多地方最重要的一类。下面将讨论这三类污水限制。

工业固体废物
图8炼油厂原理图,显示了炼油厂系统中固体废物的代表性来源。大多数来自精炼厂的固体废物都是

在美国被认为是危险废物(摘自参考文献18)

炼油厂固体废物
图9炼油厂示意图,显示了自来水系统中固体废物的代表性来源。这些废物在美国可能不被列为危险物质。(摘自参考文献18)
炼油厂废水
图10炼油厂示意图,显示废水处理系统中固体废物的代表性来源。除废活性污泥外,所有废物都因其含油量而被列为危险废物。(摘自参考文献18)

4.4.1工业点源类别的排放指南

美国环境保护署对各种工业类别的废水成分制定了排放限制。EPA对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点源类别的排放限制在40 CFR第435部分(1988年联邦纪事法典)之下。这些规定区分了海上、陆上和沿海设施。陆上油气设施的限制是不得将与生产、油田勘探、钻井、完井或井处理(采出水、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和采出砂)相关的任何来源的废水污染物排放到通航水域。由于在法庭上的挑战(API vs. EPA, 1981),位于加州圣玛丽亚盆地的设施的限制被暂停。

对于位于美国大陆和第98子午线以西的陆上设施,其产出水排放到可航行水域后用于农业或野生动物繁殖,如果其油和油脂(O&G)浓度不超过35 mg/L,则允许排放产出水。这些岸上设施产生的其他废物不得排放到通航水域。

海上和沿海石油和天然气设施的排放限制是相同的。排放的主要标准是油气浓度。对于采出水,任何一天的最高出水限制为72 mg/L,连续30天的平均出水限制为48 mg/L。为其他工业废物这些设施的排放限制是不排放自由油。

EPA于1974年5月9日颁布了40 CFR第419部分下的石油炼化工业排放指南和标准,并于1985年8月12日发布了对第419部分的最新更新(联邦纪事)。直接排放物的标准是质量限制,而不是浓度限制,并以磅/ 1000桶原料表示。如本章前面所述,这些标准在石油炼制类别中进一步细分为五个子类别。每个子类别的标准可以根据“大小”和“过程”因素进行修改。例如,在顶部子类别中,原料少于24000 bpsd的工厂的排放限制将适用1.02的尺寸因子,而150000 bpsd或更大的工厂的排放限制将适用1.57的尺寸因子。

美国环保署为石油炼制工业制定了四种不同的控制技术:最佳可行控制技术(BPT)、经济上可实现的最佳可用技术(BAT)、最佳常规污染物控制技术(BCT)和新污染源性能标准(NSPS)。表13显示了各个子类别必须满足的BPT和NSPS标准(40 CFR Part 419)。BPT的限制实际上包含了BAT和BCT在这个行业的限制。

除了这些废水的标准在美国,EPA还为压载水制定了单独的BPT、BAT、BCT和NSPS标准,为受污染的雨水制定了BPT、BAT和BCT标准(40 CFR Part 419)。直流冷却如果总有机碳浓度不超过5毫克/升,则允许直接排放。

继续阅读:好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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