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和蓄能器电池组和电器的标记符号和技术方面,以便分开收集

1.表示单独收集所有电池和蓄电池的符号应包括划掉的轮式箱,如下所示:

2.对于电池和蓄电池、纽扣电池和蓄电池中镉或汞含量超过第4.1条和4.3条所述水平或铅含量超过电池重量0.1%的,应标明有关金属的化学符号Cd、Hg、Pb。表示重金属含量的标志应印在本附件第1款所述标志的下方。

3.本附件第1款所指的标志应覆盖标志最宽一面面积的3%电池,蓄电池或电池组,最大尺寸为5 x 5厘米。对于圆柱形电池,该标志应覆盖电池或蓄电池表面积的1.5%,最大尺寸应为5 x 5厘米。

如果电池、蓄能器或电池组的尺寸小于0.4 x 0.4厘米,则电池、蓄能器或电池组不需要标记,但应在包装上印刷1 x 1厘米的符号。

4.本附件第1款所指的符号应覆盖根据本指令第6条要求进行标记的器具最大面面积的3%,其最大尺寸为5 x 5厘米。

如果器具的尺寸使符号小于0.4 x 0.4厘米,则该器具不需要标记,但应在包装上印刷1 x 1厘米的符号。

在哪里电池,蓄电池电池组如将本附件第l段所述的符号完全可见,而无需从器具上拆卸电池、蓄电池或电池组,则器具无需标记。

5.这些符号应印刷得清晰、易读和不可磨灭。

继续阅读:含汞和可充电电池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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