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持续性理论辩论现状

尽管事实上,如果没有治理改革、法律机制变革和其他制度调整,可持续发展项目几乎不会出现,但制度设置尚未系统地整合到可持续发展规划中。在北方,可持续发展的主流观念认为协调环境和经济层面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挑战(图7.1)。人类和他们的行为,以及规范他们的规则(即社会和制度层面),被理解为可持续性的次要因素,调节经济和环境过程的相互作用。有时它们甚至被简化为管理环境政策副作用的手段(经合组织2001年),这些政策在经济学上被定义为外部成本的内部化。然而,在没有改变方向的情况下,中心元素

保罗-吉尔伯特系统模型
图7.1。北方对可持续发展的看法(Huber 1995年修订)。

向可持续生产和消费模式转变等可持续发展将无法实现。同样,如果没有适当的机制,绿色经济、性别主流化、社区赋权和民间社会参与都无法实现,尽管它们是《21世纪议程》的主要要求。

这种有偏见的看法反映了一些国家的情况,这些国家认为社会和体制问题不如环境问题紧迫,而在普遍贫穷的国雷竞技手机版app家则适用不同的优先事项。在这方面,国家和捐助组织的发展规划的主要重点往往是社会和经济层面的相互作用(例如,消灭贫穷、促进扫盲、改善公共卫生),环境往往起次要作用,机构又起调节作用。然而,正如《阿拉伯人类发展报告》所说明的那样(没有提及可持续发展概念),阻碍成功发展的是社会导向和政治决策机制,而不是缺乏投资资本或组织事务(DGV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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